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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为儿寻对象,介绍不成起诉要返还

发表时间:[2014-07-02] 来源: 区法院 作者:曾慧

重金为儿寻对象,介绍不成起诉要返还

为帮儿子早日摆脱单身,母亲花重金委托一红娘帮忙介绍对象。却不料,一个红娘变七个,一年时间仅介绍俩。与儿子相处不到40天就分手,于是母亲将受托红娘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婚姻介绍费2万4千元。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老李称,自己为了让儿子早日摆脱单身,于是花费2万4千元委托了一红娘给儿子介绍对象。一年时间里,一个红娘变七个,却仅介绍了两姑娘给我儿子认识,相处最长时间的一个也不过40天。陈女士当时承诺介绍不成就退款,现却找各种理由推脱。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于是自己将陈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2万4千元。

陈女士辩称,我不同意退钱。2012年老李委托我给她儿子介绍对象,我委托另一个朋友在河北徐水找了一个姑娘,不料两人相处几天就分手了;后我又委托一朋友在河北固安给老李儿子介绍一个女孩,相处不过40天两人又分手了。当时我承诺如果是女方的问题致分手,我同意退钱,现是由于男方的问题导致介绍不成,不同意退钱。

据悉,房山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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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