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制定《司法改革先锋岗评选办法》
发表时间:[2016-05-06] 来源: 区法院 作者:
近日,房山法院出台《司法改革先锋岗评选办法》,在全院干警中开展“司法改革先锋岗”争创活动,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推动司法改革和审执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树立政策导向,明确评选对象和标准。司法改革先锋岗旨在表彰在司法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主要评选标准有:认真贯彻执行院党组司法改革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党组决策得到有效落实;在宣讲司法改革政策、维护队伍稳定、提升审执工作质效、工作机制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是突出全员参与,明确评选范围和程序。全院各内设部门及中央政法编制、事业编制、聘任制人员均可参加司法改革先锋岗评选,具体程序为:采取部门推荐、自主申报的报名方式,经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核,由党组决定最终入选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院领导也可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确保了评选程序的公正和政策实效。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明确评选方式和待遇。司法改革先锋岗按季度评选,获得司法改革先锋岗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体现了鼓励先进的及时性原则,加大了对先进的奖励幅度,增强了政策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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